******中学生红色研学活动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9月01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安化财采计[2025]00007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学生红色研学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9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09:10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8日 09:1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附件10-1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 (联合体)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
************中学生红色研学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 的规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吴女士 电话:****** 2、采购人 ******教育局 地 址:安化县东坪镇陶澍路 联系人:罗先生 邮编:413500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化县东坪镇南区林家安置小区29栋2梯间401室 联系人:吴女士 邮编:410004 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