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停车场、客货运站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停车场、客货运站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最高响应限价:******元(含税),其中暂列金为308048元(不含税)。
注: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将否决其响应。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概况:
服务地点:采购人在广州市区域内经营管理的自营停车场(奥体、土华段、石溪段、黄村等停车场)及管理的客货运站(市桥、黄金围、沙太等货运站)等场所。
劳务外包服务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计划需求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车管员岗 | 6 | 个/月 | 奥体、土华段、石溪段、黄村等停车场 |
2 | AGV操作员岗 | 1 | 个/月 | 奥体机械库 |
3 | 协管员岗 | 5 | 个/月 | 市桥、黄金围、沙太等货运站 |
4 | 临时工 | 2292 |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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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岗位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 |
(六)服务期限:①停车场服务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起最长12个月,具体服务期限根据采购人需求调整;
②客货运站服务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共24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公司响应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响应登记的,以总公司响应登记为准。
(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独立承接过1个停车场物业管理服务及1个客货运站场物业管理服务。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响应登记时间及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响应登记时间:2025年7月5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11日17时00分,响应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一)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二)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成功办理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平台指示在线交纳标书费用,交纳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三)响应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响应保证金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如采用其他形式提交,应满足供应商须知第八点的规定。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响应预备会。
(二)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8日09时30分。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7月18日09时30分—10时30分。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供应商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fwzn/003001/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六)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七)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八)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20-89160590)。
(十)******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五、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集团采购信息化平台(******:18003)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响应登记期间,如响应登记并购买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延长响应登记时间,在延期响应登记时间内,已响应登记供应商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响应登记的供应商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响应登记;(2)重新组织采购。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8层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 |
联系人:林工 | 联系人:黄工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020-39185654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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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有限公司 | 采购监督部门:******有限公司纪检室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8层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8楼纪检室 |
联系人:林工 |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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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5日